日前,广东佛山市烟草专卖局以“三举措”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
一是深度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专题学习,认真领会通告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电子烟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露头就打,狠抓落实。
二是多维宣传,营造法治氛围。采取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内外、全市各级行政服务办公场地张贴《通告》、更新公共宣传栏等形式,加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是履职尽责,重拳监管治理。与全市各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劝阻、制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行为,加强对电子烟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推进学校周边市场环境的综合治理行动,对销售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温馨提示:
1、在论坛里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论坛的所有内容都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论坛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5、注册会员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论坛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